2020年5 月 22 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代表國務院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報告中垃圾分類的實行,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生活環境,關系節約使用資源,是社會文明的重要體系,應加強垃圾分類處置。在垃圾分類中,塑料打包帶該何去何從?
自2018年11月6日,上海成為了第一批實行垃圾分類的城市,經過一年的時間,上海市民逐漸養成了垃圾分類的好習慣。那么塑料打包帶在垃圾分類中,是屬于可回收垃圾還是不可回收垃圾呢?
塑料打包帶 是屬于可回收垃圾,我國每年的pp和pet塑料總產量可達12150萬噸,廢舊塑料的回收利用,可以充分發揮資源的使用性,減少塑料拋棄導致的白色污染。
一般小量的打包帶回收很難,部分市民不懂如何處理這些廢舊打包帶,會選擇將其燃燒處理,在燃燒中產生的煙霧和氣體會影響人體健康和加重自然污染。有了垃圾分類,打包帶的回收工作將會大大提高。
回收后的塑料打包帶經過粉碎、清洗、干燥、結晶、過濾等物理處理后,制成再生塑料顆粒,可用于汽車配件、生活用品等非食品用行業生產使用。
垃圾的回收分類,給予塑料打包帶的二次生命。塑料打包帶并不全是污染環境的“真兇”,在正確的使用方法和做好回收利用工作后,它也是環保型的打包帶 。